韓松翻開聖經讀道:「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,並要追求聖潔;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。」(希伯來書12:14)回想自己信主多年,雖各處傳道作工帶領教會,但做點工作就希望弟兄姊妹高看、仰望我,與家人相處也會流露血氣,當我的看法對家人不聽時,就沒有包容忍耐了等等,常常活在犯罪認罪的光景中,明知道主的話卻實行不出來,正如保羅說:「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」(羅馬書7:18)韓松想不明白:自己信主已經罪得赦免了,怎麼還能不斷犯罪脫離不了罪的捆綁呢?主是聖潔的,像我這樣常常犯罪的人到底能不能進天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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